建造業勞工崗位
鋼筋屈紮工、混凝土及灌漿工、木工、索具工(叻㗎)/金屬範本裝嵌工、幕牆及玻璃工、假天花工、泥水工、地磚鋪砌工、髹漆及裝潢工、平水工、金屬鋼鐵工、焊接工、棚架工、機械設備操作工、機械設備技工(建造工作)、地渠及喉管工、電工、升降機及自動梯技工、消防設備技工、空調製冷設備技工、瀝青工(道路建造)、爆破工、建造貨運車輛駕駛員、拆卸工、潛水夫(建造工作)、打樁工。
更多崗位點擊查看香港發展局發佈的《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
其他勞工崗位
炒鍋師傅、麵包師傅、燒臘師傅、二廚、點心師傅、點心蒸籠師傅、點心煎炸工、點心見習工、服務員、洗碗工、保潔員、保安員、護士、護工、售貨員、售貨主任、倉管/文員、工地建築工、物業電工、汽車修理工、初級切肉助理、廚師、店務員、跟車員、海鮮切割員、切割員、清潔員、食物加工員、司機、推廣主任、銷售員、營業主任、魚檔師傅/學徒。
要求:
1.年齡50歲以下;
2.有相關工作經驗,會粵語;
3.性格溫和踏實、積極肯幹。
面試合格,簽訂香港勞工契约。
更多崗位點擊查看香港勞工局發佈的《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常見職比特》
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畫(「特別計畫」)
背景及目的
為應對人手不足的問題、新增的人手需求,以及協助院舍業界提升服務貭素,政府在2023年6月19日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畫」(「特別計畫」),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適度容許所有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輸入護理員、放寬本地雇員與輸入護理員的比例,並精簡申請審批程式。
申請資格
根據《安老院條例》(第459章)獲發牌照的安老院、根據《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 1 3章)獲發牌照或豁免證明書的殘疾人士院舍,以及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獲發附表護養院豁免書的附表護養院。
申請及査詢
每季(即3月、6月、9月及12月)一次接受合資格的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在指定的申請期內提交的配額申請,每次的申請期約為兩星期。
建造業輸入勞工計畫
背景及目的
為應對建造業人手不足的問題,政府和建造業界及勞工界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策略,主要措施是透過加强培訓及推動業界應用創新科技加强本地人力供應。 政府推出的「建造業輸入勞工計畫」(「建造業計畫」)屬輔助措施。 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適度容許合資格雇主可透過「建造業計畫」申請輸入勞工,補充暫時短缺的勞工,避免因人力不足而對香港經濟及基建發展造成瓶頸。
計畫要點
計畫有以下特點:
- 本地招聘: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必須先完成本地招聘,確保確立輸入勞工的需要。
- 人手比例:獲批輸入勞工配額的工程合約必須符合不少於1:2的人手比例的規定,即1名輸入勞工對最少2名全職本地勞工。
- 合作培訓:在現有的合作培訓計畫下,申請人須為本地人員提供額外的培訓名額,該等名額不得少於獲批輸入員工配額的百分之十。
- 多方參與:由熟悉建造業的雇主、雇員及培訓機構代表組成的「建造業議會短期勞動力供應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及「建造業輸入勞工計畫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就合資格申請工種/職位、薪水中位數及聘用條款向發展局提供建議,並就計畫的整體運作提供意見。 發展局亦會每半年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計畫的實施情況。
一般申請期為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按季接受申請,每次的申請期為一個月。
運輸業輸入勞工計畫-航空業(「計畫」)
背景及目的
為紓緩航空業界人手嚴重短缺的問題,政府在2023年7月推出運輸業輸入勞工計畫-航空業(「計畫」),在保障本地勞工就業的前提下,適度容許與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有直接合約關係的航空業相關公司申請輸入勞工。 計畫涵蓋以下10種前線非管理級機場員工:地勤人員、機坪服務員、機艙工作員、飛機維修技工/技術員、牽引車司機、倉務處理員/貨站服務員、機械/升降臺操作員、客戶服務員、飛機拖車司機、維修員、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注册商業實體,並持有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的合約/牌照/專營權/旅客處理許可證,並在香港國際機場經營業務。
申請人須證明在經「計畫」輸入勞工前,曾在申請前的四個月內以薪水中位數積極招聘本地勞工,並未能為指定工種招聘足够的本地員工。
申請
「計畫」每六個月一次接受合資格的申請者在指定的申請期內提交的配額申請,每次的申請期為兩星期。
運輸業輸入勞工計畫—公共小巴/客車行業
背景及目的
為應對公共小巴行業(包括綠色專線小巴(「專線小巴」)和紅色小巴)及客車行業(包括本地客車和跨境直通巴士)長期面對司機短缺問題,政府在2023年6月13日公佈「運輸業輸入勞工計畫—公共小巴/客車行業」(「計畫」),在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的前提下讓以上行業適度輸入司機,以提供穩定的勞動力,從而維持公共交通服務的可靠性。
申請資格
申請者須持有由運輸署署長髮出經營公共小巴或公共巴士服務相關的有效的客運營業證。
優化補充勞工計畫
政府已優化現有補充勞工計畫,放寬現有26個職位類別及非科技或低科技職位輸入勞工的規定,相關職位如下:
1.營業代表2.售貨員3.侍應生4.接待員5.收銀員6.初級廚師7.食品加工工人8.文員9.銀行櫃檯員10.電腦/打孔機操作員11.電話接線生12.布草房服務員13.洗衣工人14.整熨工15.髮型師16.貨倉管理員17.裁剪工18.裁床工19.檢查工20.送貨員21.駕駛員22.清拆工23.石工24.噴漆工25.渠工26.補漏工